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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法受理****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负责人备案申请,根据《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文件要求,现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诊所
级 别:未定级
名 称:****
诊疗科目:口腔科
原负责人:刘华志
变更负责人:何晓玲
地点:**市**街道沙坝地炬隆万商汇2-1-05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向我局提交的变更负责人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批复前公示期为10天(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卫生健康局
电话:0876-****963
****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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