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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二**(扩能)金矿**开放利用项目(选矿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二**(扩能)金矿**开放利用项目(选矿部分)
地 点:**市玲珑镇欧家夼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2015年09月,****委托**省****设计院编写了《****二**(扩能)金矿**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04月14日,项****保护厅的环评批复(鲁环审〔2016〕33号)。
根据《**市金矿产**整合方案》****政府 ****政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采矿权已整合至大秦家**,本次验收不包含采矿部分,现尾矿库已经停用。因此本次验收范围为****二**(扩能)金矿**开发利用项目(选矿部分)。
项目建设规模:选矿厂工作制度年运行150d调整为300d,每班工作22小时,从而实现选矿量由现有的3.36万t/a(112t/d)扩至6.0万t/a(200t/d),选矿工程利用现有,因金矿产**整合原因,****二**采矿权已整合至大秦家**,故选矿厂原料来源为外购原矿。尾矿库现已停用,选矿厂产生的尾砂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联系电话:秦春亭171****99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