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财文〔[2024〕]12号《****财政厅****旅游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文〔2024〕[2024]30号《****财政厅****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安排,分配我县2024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32万元、2025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91万元,我局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前期经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乡镇资金需求申请,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具体资金分配如下:
一、2024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32万元安排计划
1.全县景区景点提升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5万元,主要用景区安全评估、景区承载量核定及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2.重点项目谋划或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安排资金1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谋划、前期经费等内容。
二、2025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91万元安排计划
1.大均乡外滩五号文旅新业态基础配套项目。计划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1万元,****电厂房和附属用房改造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内容。
2.秋炉乡山竞越野赛道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一段越野赛道,形成“秋炉-古道终点-**张村-秋炉”山竞越野环线,中途设置打卡点位,打造“体育+共富”体旅高质量发展秋炉样板。
3.茗源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计划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修复提升孙山自然村到茗源自然村的游步道约800米,打造村里景观节点,对村内空地进行美化提升,增加群众休闲娱乐基础设施等内容。
4.潘宅村微改精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建设环境提升、节点打造等旅游基础设施内容。
以上资金分配,请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财政厅****旅游厅关于印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3〕15号)文件精神,做到资**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专款专用,按时完成,以上项目若有资金余留,资金以上再另行统筹调整安排,充分发挥旅游发展资金的作用。
****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