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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
****于2025年5月6日在**省**市大厂回族自****开发区组织召开了联东U谷﹒大厂海高智控云谷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有关验收材料公开。
如有意见或建议,联系人:刘炼,186****1902。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方秋****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