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近期拟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发布预出让公告如下:
一、预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 海丝大道西路以南、冯家江以西 |
64727.99平方米(折97.09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0.8 |
≤20% |
≥30% |
≤45米,可局部突破45米但不可大于60米 |
旅馆用地 |
40年 |
上述地块拟按现状出让,土地使用条件:(一)****酒店****酒店****酒店,且酒店设计须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区域不得设置隔离围墙,保持**区域对公众开放。其余详见规划设计要点。(二)项目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及抵押,项目建成验收后,建构筑物允许分割转让,但转让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整个项目要统一进行管理。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所提交的用地概念性******局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意向人提交用地概念性规划方案的时间和方式:****中心发布出让预公告,自出让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竞买意****交易中心提交用地概念性规划方案,用地概念性规划方案中不得包含竞买意向人的信息,否则不予审核,****中心将竞买意向人提交的用地概念性规划方案以******局审核。(二)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宗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9690万元(折 99.80万元/亩,平均楼面价 1871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4845万元,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10万元。
四、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五、提交概念性规划方案的时间、地点:有意向的竞买申请人请于本预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20日18时),****交易中心提交用地概念性规划方案,方案中不得包含申请人的信息,否则不予审核。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长青东路52****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681、0779-****639
七、待****审核完成竞买申请人提交的概念性规划方案后,再行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八、****对本预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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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