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持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劳动者“忧薪”事,打击欺诈骗保,维护社保基**全,****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内容
****政府、国企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
三、征集方式
(一)来信举报:**区德公路91****中心****办公室收),邮编:644100。
(二)现场举报:
1.来访举报请持本人有****政务中心五楼人社****政府、国企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来访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来访举报请持本人有****政务中心****中心稽核股反映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来访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来电举报:
1.人社局监察仲裁股:0831—****685,来电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社保中心稽核股:0831—****817,来电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根据《****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实事求是。根据《****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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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