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主厂区装置技改优化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审批
江苏-连云港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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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主厂区装置技改优化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主厂区目前有****320万吨轻烃综合加工利用项目(更名为****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和26万吨ACN联合装置)、50万t/a超塑新材料项目、60万吨/年苯乙烯项目、70万吨/年氧化乙烯优化项目、1000吨/年α烯烃工业试验装置项目等。

为积极应对市场形势,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拟对现有1#和2#EO/EG装置、LDPE装置、超塑新材料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和优化,并**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装置,以实现绿色、环保、低碳、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型生态产品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具体改造情况如下:

1)1#EO/EG、2#EO/EG装置在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提高EO产量、降低EG产量;

2)将40万吨/年LDPE装置改造为40万吨/年HDPE装置;

3)对超塑新材料装置产品结构进行改造调整,原产品结构为HPEG 20万吨/年、TPEG 20万吨/年、PEG 5万吨/年、AEO5.8188万吨/年,改造后产品结构为HPEG 15万吨/年、TPEG 10万吨/年、EPEG 15万吨/年、PEG 5万吨/年、AEO5.8188万吨/年;

4)通过技术改造,在2#EO/EG装置内新增重醇回收单元,回收1#和2#EO/EG装置产生的重醇,减少重醇最终产生量,技改前后重醇最终处置去向均为废液焚烧炉;

5)优化废液焚烧炉入炉废液组成,本次技改优化重醇量减少,减少的量用于焚烧厂内其他废液,保持焚烧规模不变;

6)**一套生产废水处理和回用装置,提高企业内部水回用率。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取得国****示范区经济发展局颁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示范区经备〔2023〕85号);项目代码:****。

****委托****编制完成了《****主厂区装置技改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取得国****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示范区环审[2024]41号。

该项目于2024年11月开始动工建设,除1#EO/EG装置未改造外,其余装置于2025年1月建成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各项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运行稳定,具备验收条件。于2025年01月02日获得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编码为****0700MA1TD1P403001P,有效期限为2025年01月02日—2030年01月01日)。

公司原计划增设EO下游装置并增加销售量,****公司下游装置建设调整,因此1#EO/EG装置改造暂未实施。

2025年1月,**石化委托**国环编制《****主厂区装置技改优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已改造完成的2#EO/EG装置、2#EO/EG装置内新增重醇回收单元、2#HDPE装置、超塑新材料装置、废液焚烧炉及**成的生产废水回收装置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于2025年1月启动验收工作,并多次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及项目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2017年7月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中的规定和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逐项核实了环评所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批复要求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主厂区装置技改优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依据监测方案,委托******公司于2025年03月10日~11日、****公司于2025年03月13日~14日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经核实的相关材料,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限:自公示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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