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报来的《关于申请**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报告》收悉。**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项目代码:****),经我局以杭发改审〔2024〕112号文批复。****政府《**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4〕68号),你司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单位。
经研究,同意将项目建设单位由“******公司”变更为:“****建设局”。
原批复文件杭发改审〔2024〕112号文其余内容不变,请据此复函及原批复文件抓紧做好项目其他手续,加快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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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