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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规划局审查,2025年4月28日,****集团****公司**长龙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申请办理的滇中新区**长水机场至双龙高速公路项目(空港段)附属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延期获****批准。
该项目临时使用土地1.4496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延期2年(2024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临时用地主要用途为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及便道。
用地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履行临时用地到期后的复垦还地义务。接受各级自然**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单位:****、******规划局
违法违规举报电话:0871-****1715、0871-****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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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