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8 14:31
****
关于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富强路(辰州路—图书馆路)道路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怀发改投资〔2025〕11号
**市****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辰州路(富强路—刘塘路)及富强路(辰州路—图书馆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及批复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富强路(辰州路—图书馆路)道路工程批复如下:
一、2020年3月6日,我委以怀发改投资〔2020〕4号文件批复的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批复的估算总投资为228486.04万元。2023年9月13日,我委根据项目单位申请以怀发改投资〔2023〕29号文件批复了《关于调整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部分主要建设内容的批复》;2023年1月10日我委以怀发改投资〔2023〕1号文件批复了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个子项目《关于**市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刘塘西路〈沿河路至**路段〉工程概算的批复》,投资概算为18442.78万元。同时,以怀发改投资〔2023〕2号文件批复了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二个子项目《关于**市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辰州路〈刘塘路至天星东路段〉工程概算的批复》,投资概算为10264.76万元。
二、根****事务中心对该项目出具的《关于〈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富强路(辰州路—图书馆路)道路工程〉概算的评审意见》(怀重点〔2025〕8号),中****公司出具的该项目《概算审核报告》,核定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三个子项目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富强路(辰州路—图书馆路)道路工程投资概算为924.72万元(具体见附件),比送审总投资减少92.3万元。
三、因历史原因导致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质已被拆分为多个子项目进行概算申请,为严格厘清该项目各子项目的投资关系,严防出现突破总估算的问题,现进行以下控制: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富强路(辰州路—图书馆路)道路工程(下述称富强路)为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述称总项目)的第三个子项目,总项目投资为228486.04万元,已批复的刘塘西路〈沿河路至**路段〉投资概算为18442.78万元,辰州路〈刘塘路至天星东路段〉投资概算为10264.76万元,此次批复的第三个子项目富强路投资概算为924.72万元,剩余项目投资概算上限为198853.78万元。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住建局出具的《关于〈渝怀铁路二线(**段)沿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富强路(辰州路—图书馆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怀建函〔2025〕10号)等文件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委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五、请项目单位、代建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总投资。如因代建单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现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将该单位列入**信用信息网“黑名单”,依法限制其参与代建活动,同时由代建单位赔付相应超概投资。
六、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委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委将**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