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5月9日
一、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予以公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则不予受理。
二、 评标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4月24日举行开、评标会议,经招标人确认,现公示如下:
1) 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由9名专家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加本项目的8家投标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完成了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价格评审。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有8家或以上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4****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5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6名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规定,推荐****、**省****公司、******公司、******公司****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为该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为该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
2) 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下浮率:35.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1
第一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投标下浮率:34.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2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下浮率:34.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3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下浮率:30.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4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
投标下浮率:32.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5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下浮率:30.00%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9.00%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含税项目工程费金额(各中标人合计)累计达到本项目含税采购预算后;以先达到者为准
综合得分排名:6
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部。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珠池路4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4-****31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汕******局**分局大楼4****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4-****0928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发布日期: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