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范围
1.农资质量执法。包括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
2.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对农(水)产品生产企业、******社、家庭农场及农户违法使用农药兽药、未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及农(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
3.动物检疫执法。对违规调运,应当检疫未经检疫,销售、收购未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伪造、变造、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
4.畜禽屠宰执法。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在动物和动物产品中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
5.渔政执法。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炸毒电等破坏渔业**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
二、整治重点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着力整治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未解决管辖争议,****机关配合下等情况,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的问题。
2.“趋利性执法、执法寻租”问题。坚决杜绝直接或变相下达案件量、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或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等现象,全力查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接受企业馈赠、报酬、宴请、旅游和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行为。
3.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问题。深入整治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且未向社会公开。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4.执法简单、粗暴问题。全面整治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不告知检查结果、不告知权利义务,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粗暴执法等问题;“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问题;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执法标准不一致、过罚不相当等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
5.随意检查问题。重点整治对涉农企业多头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变相检查、重复检查、选择性执法,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频次,扩大范围等行为。
6.执法不作为问题。全力整治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等现象;全力整顿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9-****340
举报邮箱:****@163.com
举报信箱:**市五一九路332号农业农村局一楼邮箱
来信来访地址:**市**市五一九路332号农业农村局一****执法大队。
四、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五、相关要求
1.主要受理反映我县范围内农业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来电来信投诉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信息。
3.举报人提倡实名举报反映情况,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4.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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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