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5〕15号)、《**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23〕1****教育厅人事处公布的《双师认定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我校“双师型”****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查、评议,同意认定:权春梅等8位同志为中级“双师型”教师,郭宣宣等8位同志为初级“双师型”教师。
现将认**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或组织人事处反映。
电话:****871 ****808
邮箱:****@126.com
附:2025年度**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组织人事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