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综合楼、学生公寓、教学楼等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信息综合楼、学生公寓、教学楼等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桃州镇广溧路与**路交叉口**大厦1712室
中标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得取的招标代理费综合费率的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信息综合楼、学生公寓、教学楼等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信息综合楼、学生公寓、教学楼等维修改造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以及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参数的编制及论证,本项目**费估价为236.7万元;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合格。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市太极大道西郊1号、**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联系电话:李先生 0563-****404、李先生 185****88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银行****公司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太极大道西郊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63-****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
联系方式:056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