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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业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经过各镇(街)摸底调查,****林业站推荐******公司申报建设薄膜型智能温室大棚项目2240平方米(含移动苗床),总投资100万元,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4.8万元。
****林业站推荐****公司分别申报薄膜型智能温室大棚项目2368平方米(含移动苗床),总投资100万元,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7.36万元;申报薄膜型智能温室大棚项目1152平方米(不含移动苗床),计划总投资40万元,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7.28万元;合计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64.64万元。
我局对该******公司和****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从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止。公示期间,以上推荐如有异议,请向****办公室(电话0591-****3822)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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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