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正常维修、更**改造,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共有物业的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局、****财政局、****建设局【2004】52号文件。遵循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现公开遴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的服务主体不限制家数,只要符合条件,经过专家评委会通过评审,都可以作为潜在服务主体,供物业单位选择。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施工企业: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安装或者维修相关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监理企业:
1.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5人;
(3)造价咨询企业:
1.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5.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近一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地点及费用
****事务所,位于****梅**路与万佛路交叉口腾逸﹒相约河畔12号写字楼11层1111室,报名费用200元。
五、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将纸质件一式一份,报申报地点。
2.组织审核。****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遴选。
3.公示结果。****管理局将****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事项。
****管理局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0564-****205
地址:****桃溪西路三中斜对面
附件1
**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
| 服务组织名称 |
注册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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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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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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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服务类型 |
□施工企业 |
□监理企业 |
□造价咨询企业 |
| 企业简介 |
(若篇幅较长,可以另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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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已阅知《**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遴选公告》,现郑重承诺:本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申报主体(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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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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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承 诺 书
****管理局:
根据实施**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化服务有关规定,**(为项目服务主体名称)申报了**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诺:本服务主体自愿接受项目监管,坚决按照要求完成作业。
如弄虚作假,愿承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加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