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关于****老旧街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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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复****老旧街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诏城建〔2025〕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完善****老旧街区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改善城市生态与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老旧街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老旧街区(**县前街—东门中街—中**路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老旧街区(**县前街—东门中街—中**路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更新改造,实施内容包括:改造老旧街区范围内道路,长度约14.6公里(包括外马路长2600米、三民北路长385米、环**路长400米、夺锦街长240米、县前路长416米、**街长200米、环**路长230米、环**路长875米、牌坊街长995米、环城南路长825米及背街小巷7434米);绿化广场8处,总面积14527平方米;安防监控80套;微型消防站2处,室外消防栓21个;****停车场4处,共计停车位约239个;照明设备370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49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债券等多方筹措。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事项: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项目单位决定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