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新昌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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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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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779800(元) 中国邮政****公司****公司 **省**县七****处理中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2025年****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详见合同 详见合同 详见合同 详见合同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冰川,袁正锋,梁丽洪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25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街道泰坦大道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2208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5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海洋城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小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6696

质疑联系人:方杰

质疑联系方式: 147****1161

3.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1309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06
中标通知
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新昌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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