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伊庄镇白塔村菜洼自然村绿美村庄建设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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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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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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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伊庄镇**村菜洼自然村绿美村庄建设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5-06 15:58
项目编号: XZP202****600456
项目名称: **区伊庄镇**村菜洼自然村绿美村庄建设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区伊庄镇**村菜洼自然村绿美村庄建设(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提高我村绿化水平,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经研究商议,提议将**村菜洼自然村进行绿美村庄建设,栽植紫薇1085株,乌桕150株,**道黄杨450株,鸡爪榕450株,黄杨球450株,石楠球450株,绿篱65㎡,草花1100㎡,栽植完成后需对树木进行养护,保证存活率。详见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范围 **区伊庄镇**村菜洼自然村绿美村庄建设;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资格要求:无。 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6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被“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5-07 09:00 至 2025-05-13 16:00
获取方式 携带报名资料****交易中心(**市**区府西路10号)报名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5-19 15:0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5-19 15: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交易中心
其他
1.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现对**区伊庄镇**村菜洼自然村绿美村庄建设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项目编号:**** 3.招标项目 3.1 项目内容:为提高我村绿化水平,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经研究商议,提议将**村菜洼自然村进行绿美村庄建设,栽植紫薇1085株,乌桕150株,**道黄杨450株,鸡爪榕450株,黄杨球450株,石楠球450株,绿篱65㎡,草花1100㎡,栽植完成后需对树木进行养护,保证存活率。详见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3.2 项目控制价:400000.00元。 3.3 项目地点:伊庄镇**村; 3.4 项目工期:30日历天; 3.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验收标准。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资格要求:无。 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6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被“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 本项目磋商保证****银行电汇或网银支付(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备注:****保证金。 5.2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捌仟元整。 开户行:****银行****大学城支行 账户号:320********100****7369 开户名:****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与缴纳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前缴纳到账(其余部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公告发布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16:00前。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 请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于 2025年5月7日至 2025年5月13日,每天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14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交易中心(**市**区府西路10号)报名。报名审查合格后,磋商文件通过报名邮箱发送。 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明书; (4)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①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资料齐全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②上述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年审手续的或已经过有效期还未办理年审手续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③供应商还需至报名地点现场签订《**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④如需开具发票,携带回执到****财务室开具。 7.2 磋商文件500 元/份,现场报名购买,售后不退。 7.3 本磋商文件不得转让,没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 8.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 2025年5月19日14:30-15:00; 8.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9日15:00; 8.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交易中心 8.4 磋商时间:2025年5月19日15:00; 8.5 磋商地点:****交易中心 8.6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渠家华 联系电话:189****2777 地址:****中心广场A座1202室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交易中心(http://ts.****.cn/)、**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李在勇
电话:150****08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广场B座号楼1-1024
联系人:渠家华
电话:189****277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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