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TJ3-06~09分段、TJ6-04~06分段土建工程劳务**补遗书03号
根据《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TJ3-06~09分段、TJ6-04~06分段土建工程劳务**招标文件》、《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TJ3-06~09分段、TJ6-04~06分段土建工程劳务**补遗书01号》、《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TJ3-06~09分段、TJ6-04~06分段土建工程劳务**补遗书02号》,招标人发布第3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主要对以下事宜进行补遗: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投标人在2025年5月15日12:00时之前,使用公司基本账****银行账户按分段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分段。
2.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7.1获取方式”修改为:
自2025 年4月26日00 时00分至2025 年5月9日23时59****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 )进行注册并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
3.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9.1投标文件的送交”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5月16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4.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投标文件递交第1点”修改为: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 10:00 时(**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标服务
5.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第1点”修改为:
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12:00 ****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川红高速 分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分段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各分段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6.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2025 年5月16日10 时00分
7. 补充提供招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
请各投标人以此补遗为准,为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西三环路四段61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183****2741
李女士 156****2535
余先生 136****0406
2025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