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视力筛查仪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5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数量 |
采购包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元) |
| 1 |
1-1 |
全自动免疫化学发光分析仪 |
样品容量:一次性容纳≥75个样本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台 |
100000 |
工业 |
1000 |
| 2 |
2-1 |
移动护理终端(PDA) |
续航能力:可充电的锂离子电池,容量≥4500mAh。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35台 |
175000 |
工业 |
1750 |
| 3 |
3-1 |
视力筛查仪 |
测量方式:双眼同时进行测量,也可选择对单眼进行测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套 |
150000 |
工业 |
15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 a3财务状况报告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
|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 |
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声明。(注: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
| a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投标响应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中“信用记录”。 |
| a10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a11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提供以下特定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响应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为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 a12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 a13其他 |
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
| a14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资格声明函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
方式:(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相关获取谈判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报名项目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名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公司,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拒收其响应文件。(3)纸质谈判文件或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标书代写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开标厅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获取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开户名:**** |
| 开户行:****公司**东门支行 |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
| 账 号:407****98762 |
账 号:140********01231007 |
|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6927 |
|
| 传真:0591-****6927 |
|
|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谈判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谈判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谈判保证金”。 2.2.获取谈判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标书费”。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址:**县敖江镇**西路12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1-****2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田雪丽、尤曾泷、许倩倩 059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尤曾泷、许倩倩
电 话:0591-****8812
传 真: 0591-****6927
电子信箱:****@jiankunzx.com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信息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网站(http://www.****.com/ )上发布。
采购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