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市场监管局《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将****监测中心)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燃油加油机158台(件),出租汽车计价器89台(件),血压计、红外耳温计等187台(件),检**果合格796台(件),其中:红外耳温计7台(件)、电子天平1台(件)不合格。现公示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果
****
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