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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要求,****协会相关专家对《**八达****公司**省**县铜厂乡股水村砍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5月6日—5月14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整理中心)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县**中路29号
联系电话:0877-****218 0877-****276
附件2:**八达****公司**省**县铜厂乡股水村砍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pdf
附件1:**八达****公司**省**县铜厂乡股水村砍马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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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