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劳动东路3标长株高速跨线桥顶推施工监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09:00(**时间,下同)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备案编号:****(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及资料归档)
2、委托代理编号:JZD-AFHU-DL-****1188
3、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劳动东路3标长株高速跨线桥顶推施工监控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预算:156979.2元;采购最高磋商限价:152269.82元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 1 |
**经开区劳动东路3标长株高速跨线桥顶推施工监控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项 |
156979.2 |
8、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9、****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10、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桥梁及地下工程)专项资质;
2)具备****建设厅核准的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专项包含桥梁及地下工程)。提供****建设厅发布的核准检测机构资质的公告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名单(含桥梁及地下工程专项)截图。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17:00时标书代写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省**市**县星沙镇东六路266****广场一期12栋403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05月06日起至 2025年0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到****(**省**市**县星沙镇东六路266****广场一期12栋403室)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00(**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开发区三一路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00(**时间)
2、开启地点:****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5年05月06日起至2025年05月09日止(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刘欢
电话:0731-****3946
地址:****开发区三一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肖薇(项目负责人)、陈婧、崔瞳瞳、江林芳
电话:0731-****2066、158****9645
地址:**省**市**县星沙镇东六路266****广场一期12栋403室
九、监督部门: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731-****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