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厅关于转发自然**部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3〕1号)及《******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将****石灰石矿转型升级2阶段整合****煤矿山转型升级)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省**市古**中济路和荣华路交叉口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省**市**县兴泉镇龙洞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6019XW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灰石矿转型升级2阶段整合****煤矿山转型升级)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省**市**县兴泉镇龙洞河
面积:0.5243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1800m-1500m
生产规模:200万吨/年
**范围坐标:(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区块一:
1,****270.75,****4295.722,****613.15,****5044.92
3,****441.67,****5142.684,****333.70,****5016.74
5,****162.41,****5022.106,****993.25,****4806.80
7,****981.39,****4681.128,****744.82,****4676.36
9,****732.82,****4461.9410,****654.02,****4074.53
11,****694.38,****4251.8512,****728.70,****4373.74
13,****867.70,****4373.74
区块二:
1,****010.35,****5389.472,****919.31,****5441.51
3,****701.70,****5451.764,****611.70,****5423.76
5,****549.70,****5307.766,****573.35,****4978.84
7,****419.39,****4913.138,****645.23,****5002.47
9,****695.88,****5135.1710,****762.31,****5099.73
11,****888.82,****5213.05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地方自然**主管部门协议出让矿业****人民政府同意。
理由:拟出让****石灰石矿转型升级2阶段整合****煤矿山转型升级)符合我市第四轮矿产**规划,已通过市、县两级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65号)要求,开采矿种符合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在**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出让要求。
******局已通过集体研究同意该采矿权的出让计划,****政府审查批准后上报,我局通过集体研究同意将该采矿权纳入本年****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符合协议出让的条件。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形式向****矿产****管理科提出,以电话、口头等非书面方式或超出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市古**中济路与荣华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674100
电话及传真:0888-****712
六、其他内容
无
本公示在自然**部、****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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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