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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州**县更庆镇欧普龙村44号 | 23,494,300.00元 | 99.1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400 | C****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印经院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利用项目 | 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范围 | 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满足本项目的服务标准 |
陈爱蓉(采购人代表)、付睿(采购人代表)、吴元东、杨晓瑜、李宏、李娜、杨德谦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83000.00元(大写:捌万叁仟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8.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567。
名称:****
地址:**县巴宫街8号
联系方式:0836-****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首东置业)B座1503号
联系方式:028-****66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28-****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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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