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34258/2025-00171 | 文 号 | 贺发改复〔2024〕158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12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建设项目 |
| 关 键 词 | 批复 | ||||
****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南梁台子**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立项的报告》(南管发〔2024〕5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
二、建设地点
**县南梁台子**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为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庄点巷道混凝土路面硬化、人行道面包砖铺装、道牙砖安砌、树池砌筑、道路护坡毛石基础砌筑、植草砖护坡、翻建灌溉斗渠等,具体如下:
(1)改建混凝土路面硬化14559.8㎡;
(2)**人行道面包砖铺装3612.9㎡;
(3)**道牙砖安砌5431.7m;
(4)**树池砌筑22套;
(5)**道路护坡毛石基础砌筑7411.58m;
(6)**植草砖护坡2812.2㎡;
(7)翻建灌溉斗渠1528m。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563.45万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资金400万元,不足部分拟用乡村**资金保障。
六、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发改委令2022年第5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3〕7号)要求实施该项目。一要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二要严格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要参照本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完善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参与人数,建立工资发放领取台账。三要严格落实群众务工管理工作。****村委会要**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村委会应在乡镇、本村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四要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只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物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支出由其他资金予以支持。五要切实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施工队伍,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六要严格执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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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