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项目编号 |
**** |
| 物业编号 |
ZNW****152 |
| 项目名称 |
****深朗疏导点旁土地 |
| 物业位置 |
深朗小区 |
| 物业面积 |
203 |
登记时间 |
2025-05-06 |
| 自行组织类别 |
租赁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物业租赁 |
| 租赁期(月数) |
12 |
免租期(月) |
0 |
| 招租底价(元/月) |
3045 |
租金递增 |
无 |
| 租赁用途 |
出租用途:不可用于经营、存放瓶装煤气、燃气、汽油、易燃性物品等以及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违规项目; |
| 资格条件 |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截图)。 2.企业信用或个人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网站:https://www.****.cn/xinyongfuwu/?navPage=4) 。
|
| 交易保证金(元) |
0 |
履约保证金(元) |
6090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土地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租用期间不得私自搭建任何建筑物;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90 元。 5.承租方须承诺: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造成的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1)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承租方对租赁土地承担管理责任,含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及其它一切安全责任,在租赁土地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设施及电器等使用不当、燃气使用不当、财物偷盗、人身损害及意外伤亡等事件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方不得在土地内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 (3)因水管漏水、暖气漏水、热水器冻裂漏水所造成的损失; (4)因室内电路、电器使用不当导致室内发生火情以及触电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充电宝、手机等充电行为以及家用电器使用不当的; (5)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情造成的所有损失。 6.承租方须承诺:如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中途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征收、综合整治、出租方自主开发或其它开发项目、承租方违约、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形解除合同的,承租方除应返还租赁土地外,双方约定: (1)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期届满或中途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综合整治、出租方自主开发或其它开发项目、承租方违约、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形解除合同的,租赁土地上的除承租方自有可以移动的物品、装饰物能搬走外,其余承租方非移动设施设备、改建、加建扩建的建筑物、永久性建筑土地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包括受转(分)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投资形成的、已与出租方租赁土地或出租方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形成附合的固定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铁皮房/棚、地坪、装修及装饰、植物、无法移动之机器设备等),承租方承诺放弃其所有权利,上述所有固定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同意上述所有固定物的所有权、收益权以及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综合整治、出租方自主开发、征收或其它开发项目相关的所有权益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上述固定物权利人为出租方,拆迁利益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给予赔偿或补偿。如出租方不同意接收上述所有固定物的,出租方可责令承租方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满或中途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综合整治、出租方自主开发、其它开发项目、承租方违约、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形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对于租赁土地的所有投资,出租方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3)如因合同期内租赁的土地因被征用征收、开发、推进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城市更新、综合整治、出租方自主开发、其它开发项目、承租方违约、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形而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承租方清场和搬离,承租方承诺承租上述土地后向出租方支付的所有租金以及租赁土地因配合项目移交、拆迁而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清租退租费用等)均不纳入下李朗城市更新项目或其它开发项目的前期费用,并承诺将尽全力配合下李朗城市更新项目或其它开发项目拆迁工作的开展,不给出租方旧改工作增添麻烦,今后拆迁时由承租方负责租赁土地全部次承租人的清场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征收或拆迁发生的补偿费用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本合同解除时,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起15天内搬出租赁土地内的全部物品,并将设施以正常运行、适租状态完整归还出租方,如果租赁土地上存在次承租人的,承租方应负责在15日内清退全部次承租人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土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返还土地时双方应在《土地交还确认书》(附件四)中签字或盖章。如承租方逾期不迁离、不腾空、不交还租赁业的,出租方将从承租方逾期之日起向承租方收取相当于三倍租金的违约金及相应的租金,并自行处置承租方留置在租赁土地内的所有物品,如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租赁土地设施毁损,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将土地恢复至交付时的状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不履行恢复义务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恢复,并直接从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预收的租金等其它费用中扣除恢复费用,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恢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承租方逾期未付的,****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加收利息。租赁土地内有余物的,均视为承租方放弃余物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因处理产生的开支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下李朗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综合整治、出租方自主开发或其它开发项目等搬迁实施时间要求履行清租退租工作。合同期内,承租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因承租方私自搭建、建造等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同意其所搭建、建造的永久性建筑、临时建筑物的所有权、收益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公告期 |
2025-05-07至2025-05-12 |
| 联系人 |
江志文 |
联系电话 |
134****5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