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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第五次联席会议审议,拟对已过会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反映(地址:**市罗****商务中心1717室,咨询电话:****5574,邮政编码:51800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2025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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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