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公墓限价销售管理的公告
****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公墓价格和规范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公墓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收费标准
****公墓实行限价销售,最高限价为单穴墓20000元/座、双穴墓30000元/座。收费标准包括建墓工料费、墓穴租用费、安葬费、护墓管理费。
****公墓护墓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期满后墓穴需继续保留的,应续缴护墓管理费。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时向丧属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
销售对象
****公墓服务对象为具有**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原籍在**县的外迁人员、本辖区重点工程被迁移坟墓。
****公墓运营单位需从严控制墓穴的预售安置,除可向夫妻健在一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预售安置确保自用外,必须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迁葬证明方可提供。
三
销售程序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去世后,其亲属(或者其他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公墓运营单位办理安置手续,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墓穴(格位)安置手续,认真核对经办人姓名、性别、与逝者关系、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和逝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生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核对无误登记完整信息,安排墓穴(格位),签订安置协议。
四
公墓规格
****公墓不得建造和出售超面积墓穴。墓葬区独立墓穴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墓体连同墓碑高度不大于0.8米,宽度不大于0.6米,墓与墓之间间距不小于0.3米,墓前绿化行道宽度不小于0.6米,墓碑外区域种树植草绿化,不得建设围栏、雕廊、墓帽等附属设施,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应体现小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
五
执行时间
公墓限价管理从5月6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从其规定,自行废止。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民政监督电话:0593-****000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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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