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2 | 标段名称 | 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监理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 公告信息 | 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已由**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4〕2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沪渝蓉(北沿江)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生态科技**,北至万福路,南至**东路,**烟花三月路,西至廖家沟。 2.2 建设规模:包含(1)春风十里路扩容改造工程:按城市主干道标准,长约2.5公里,包含地面拓展段、**站房下穿短隧、**路互通等;同步**裔王路(春风十里路至烟花三月路段)长约0.23公里;(2)站区地面支路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对夏桥路等道路及其相关交叉口进行改造,道路累计总长约1.65公里;(3)西站房正下方****停车场工程:总面积约13.50万平方米,包含**西站房正下方的交通换乘核(不含桩基、基坑、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出租车蓄车场、****停车场等;(4****广场地面景观及枢纽配套车场工程:枢纽配套车场包括北侧桥下社会车场(约1.2万平方米)和南侧桥下公交车场(约2.3万平方米),景观广场面积约6.7万平方米,新增配套用房约0.5万平方米;(5)水系迁改及其相关水利设施工程:包含相关水系补偿工程和临时排水工程两部分工程内容。水系补偿工程等别为Ⅲ等,闸站、复堤堤防等永久建筑物等级为3 级,引排河永久建筑物等级为4 级,其余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工程监理服务(**西站房正下方的交通换乘核的桩基、基坑、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和市政配套预埋除外)。项目实施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变更签证;(10)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669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277.54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7本次招标对监理组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3.7.1房建专业监理组人员配备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2)监理员:5人。 3.7.2市政专业监理组人员配备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监理工程师专业 2人【专业要求:为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2)监理员:8人。 3.7.3铁路专业监理组人员配备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铁路工程专业); 2)监理员:1人。 3.7.4水利专业监理组人员配备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涵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2)监理员:2人。 3.8本次招标拟投入最低人员数量为30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3人,监理员16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人员占所投监理人员总数比例须不少于50%(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本次招标设置以下资格审查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2022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仅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类似监理项目。 类似工程标准:以单项监理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建工程或涵盖市**房建的综合性工程监理项目为准(房建工程中住宅、厂房、构筑物除外)。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所投类似业绩如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以该项目牵头单位为准。 3.11其它要求: 3.11.1投标人近三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新成立企业距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1.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90分。其中监理费报价:45分,监理服务大纲:25分,总监综合能力:14分(其中:总监答辩:8分,总监素质:4分,类似工程业绩:2分),项目组人员配置:6 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电子标服务 5.3 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市公共**交易平台 7.0 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9.联系方式
10.1本次招标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80000。 10.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联系人:陈刚 联系方式:0514-****0356;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可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3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附件:评标细则
2025 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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