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哈医大一院**院区门诊及群力院区自助售货机场地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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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5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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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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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哈医大一院**院及群力院区部分闲置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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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权 |
所在层数 |
详见附件:投放位置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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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面积 |
共计12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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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2年起,每年递增成交年租金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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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 |
年租金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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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出租方自用 |
是否设置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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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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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要求 |
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为:投放自动售货机共10台(**院区8台,群力院区2台),成交后,设备具体投放分布情况须根据出租方现场实际需求调整。 一、具体要求及说明 1、自助售货机设备的布局要严格遵从出租方的规划,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自行增加或减少自助售货机数量,不得随意变更位置。如违反约定,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2、承租方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随时接受市场监督、****医院等单位的监督检查。若有违法违规经营,医院有权要求承租方停业整改、停电、直至中止合同。 3、承租方须承诺不存在合租、分包、转租、代管等情况,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租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4、承租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并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进货渠道安全。承租方应保证禁止提供“三无”设备及影响环保和消防安全的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丢失或因非人为误操作或使用等因素造**全和质量事故的一切损失,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在文件中提供设备的参数与设备图片。(以上内容在承诺书中需承诺) 5、承租方确保所提供设备安全(防火、防电、防盗、卫生、防毒等),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出租方发现有漏电、存在火灾或卫生隐患等不安全情况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合同;如承租方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以上内容在承诺书中需承诺) 6、承租方负责提供自助售货机,负责自助售货机的日常运营工作,承租方承担自助售货机设备投入、安装调试、维修及项目服务相关事宜,须证照齐全,自行承担经营所需费用。 7、自助售货机须具备操作简单方便的支付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时尚、便捷、智能、高效的支付体验,不得以任何方式实行预付款或充值,支付系统网络技术支持由承租方负责,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制订完善的应急处理及投诉处理方案,每台售卖机须明确标示投诉处理电话及24小时故障处理报修电话,及时处理售卖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对出租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9、如承租方出现违反本方案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关系并扣除全部承租押金,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设备外表面或显示屏上除所售卖商品外,严禁投放其他广告。 11、承租方自行解决库房,出租方不提供库房。 12、承租方在合同租赁服务期内提供自助售货机设备需与文件中提供的图片相同。待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指定位置安放,如设备不符合要求,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设备。若两次提供设备均不合格,则本次承租结果无效,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重新招租。 13、承租方保证在经营过程中服从出租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有任何违反约定、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4、合同期满,承租方自助售货机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收回并且在规定时间内运走,承租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二、对承租方在租期内的要求 1、售卖商品类型需要满足应急需求,应包含以下产品: (1)有10种以上(含10种)饮品; (2)健康食品包括零食、酸奶、藕粉等; (3)有饮品外其他用品:面巾纸等; (4)符合法规,不得销售非医疗器械。 2、承租方只享有出租场地的使用权,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要进行拆迁、改造,承租方应及时迁出,出租方返还剩余租金及承租押金。 3、出租方将对承租方日常经营及安全问题进行监察,如发现违反出租方相关规定及出现安全隐患,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一律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第一次拒不整改,承担当年租金20%的违约责任; 第二次拒不整改,承担当年租金30%的违约金; 第三次拒不整改,取消租赁合同并扣除全部剩余租金,限期清退。 4、承租期间如发生消费纠纷等问题或者事件,均与出租方无关,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实时补货和智能管理,承租方不得要求使用者办理会员卡、储值卡,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承租押金并解除合同。 6、商品定价符合物价标准,价签清晰明确,****超市价格,严禁出现肆意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 7、除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外,承租方营业执照名称及牌匾、宣传内容不允许出现:“********医院”、“********学院”、“哈医大一院”“医大一院”等相关字样以及相关图标。 8、及时关注商品保质期及商品质量,过期、变质商品禁止上架销售。 9、承租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消费纠纷等问题或者事件,均与出租方无关,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三、承租方安全责任 1、承租方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承租方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场地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 3、自觉接受出租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4、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出租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5、承租方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由于承租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事故,承租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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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1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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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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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鑫****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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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底价 |
11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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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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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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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24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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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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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采取承租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出租方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出具《审核证明》。经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出租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6、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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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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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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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成立时间:2年及以上。 2、****设备厂商授权的代理商,须具有经营自动售货机的经验。 3、承租方按照附件提供《信誉承诺书》,并自拟承诺:本单位已知晓并认可出租公告全部内容,所提供的“设备的参数与设备图片”****公司真实介绍资料,材料不存在擅自使用他人图片的情形,保证没有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公司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法律责任,出租方和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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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合同期限内,出租方提供电**,场地出租电费遵循“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承租方承担在经营期间运行所产生的一切电费。****医院规定电价收费标准执行。电费计算的基本公式:电费=设备功率÷1000×电价×24小时×365天×设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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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证明》原件、提交出租方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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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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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资质审核 |
1、 审核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5月23日 上午8:30--11:30 2、 提交材料地点:哈**岗区邮政街23****服务中心二楼行管科 3、 联系人:韩女士,0451-****2509,****2595 4、 所需提交材料: 4.1符合资质要求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4.2为设备厂商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最终投放设备相一致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为设备厂商授权的代理商的,除提供厂商的前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厂商授权证明、本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 4.4提供经营自动售货机的相关**合同。 4.5须按照公告附件提供《信誉承诺书》,并自拟承诺:本单位已知晓并认可出租公告全部内容,所提供的“设备的参数与设备图片”****公司真实介绍资料,材料不存在擅自使用他人图片的情形,保证没有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公司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法律责任,出租方和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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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请提前联系)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女士,0451-****2509,****2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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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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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5年5月27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5年5月27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交易须知(签章)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交出租方审核的全部证明材料(签章)。 (5)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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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4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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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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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年5月7日09:00-2025年5月28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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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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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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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451-****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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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投诉电话 |
0451-****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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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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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省****岗区长江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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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交易所(www.****.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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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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