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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松城片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霞城办〔202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对完善松城街道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松城片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松城街道。
四、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2****体育馆,主要功能为乒乓球馆、健身房、舞蹈活动、体育培训等,总建筑面积共计1241平方米。
(2****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1座体育活动馆,主要功能为羽毛球馆、健身房、体育培训室等,总建筑面积3978平方米。
(3****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对原有运动操场及室外灯光篮球场进行提升改造,增设服务型综合看台,兼管理服务等配套功能,总建筑面积4890平方米。
(4****社区全民健身设施:****中专进行改建,改建后的主要功能包括健身房、乒乓球室、太极拳室、健身操室等,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5****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对原篮球场、网球场进行改造,新增停车场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224平方米。
(6)全民健身场地配套绿化改造,总面积约23125平方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14340.5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查批复(霞政文〔2025〕84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招标内容:根****委员会2018年16号令、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