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丰都县高铁新区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重庆-重庆-丰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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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县高****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bm/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8728,通讯地址:**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县高****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

**市**县**街道新堤村

****

**德****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91hm2,其中永久占地6.25hm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通站道路、**广场、公交长途客运枢纽及配套设施。其中**道路包括:站西路1条(长约60m)、新区大道1条(长约360m)、**大道1条(长约535m)和**大道连接线1条(长约223m)。

一、废气: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弃土弃渣或散装物料;弃土弃渣、剥离表土等临时堆场以及建筑材料等堆场采取覆盖措施防止产生扬尘。石料放均分区域设棚密闭暂存,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运营期:**道路加强绿化,路面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加强运输管理等。**广场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发电机房,机房加强通风;**广场配套商业楼餐饮区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废气管道收集后经排气筒升顶排放。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设有三级沉淀隔油池,对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项目施工人员租用周边小林麻辣鸡厂区现空置员工宿舍楼及民房进行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其现有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

运营期:**广场及周围商业楼(5#、6#楼)生活废水经**大道东北侧隔油池+生化池(30m3/d)处理;公交枢纽站及周围商业楼(1-1#、1-2#、2#、3-1#、3-2#、4#楼)经近**大道西南侧附近隔油池+生化池(6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三级标准,前期由于该区域未铺设管网,由槽罐车外送抽调后排****处理厂,后期规划该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施工期:优先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各施工设备合理布设远离环境保护目标,高噪声固定采取布设挡板进行隔声。

营运期:通站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定期进行路面的维护和保养,提高路面平整度和良好路况,加强交通管理,居民集中区段采取全路段限速、禁鸣的管理措施降低交通噪声源强。加强行道树景观绿化,种植高大乔木。

**广场内风机、水泵等设备布置地下专用设备间,选用低噪音环保型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水保设置隔声罩及软连接减振。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土石方弃方、建筑垃圾运至峡**弃土场。

运营期:**广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废机油、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区,面积约为5m2。

五、生态:施工期:(1)及时实施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使之保证成活。

(2)应按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拟建边坡以及公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选用区域内常见树种,与周边景观相符合,以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减少雨季路面径流污染路侧水体等目的。

(3)做好施工区植被恢复和绿化维护。

(4)建议营运期间在项目区域范围内设置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志,减少营运期人类活动等对区域内动物的影响。

运营期:(1)项目含涉水施工作业,目前为枯水期,本项目涉水桥墩施工产生悬浮泥沙的阶段为桥墩施工阶段,水域施工采取围堰施工法,将施工区域和水域隔离,防止施工污染物进入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期,桥墩的施工尽量选择枯水期或者平水期水位较低的季节,尽量缩短桥墩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期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管理措施,确保施工废水、钻渣等得到有效处理,桥墩施工钻渣不进入水体。为避免和减少桩基施工现场地面径流形成的悬浮物污染,在桩基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经混凝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下层泥浆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沙沉淀物于泥浆沉淀池内蒸发,自然脱水固化,晒干后与其他弃土一并调配给近建设项目回填综合利用,或者运往弃土场进行处置。后续施工时要求禁止直接在水体中清洗施工机具。

(2)禁止将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等固废直接倾倒于沿线水体。

(3)各堆场尽可能远离水体岸边布设,堆场设置完善的排截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的上清液回用不外排。

(4)加强管理,定期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培训教育。

县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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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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