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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原国土**部令第53号)规定,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医院,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位置:**县水西沟镇,用地性质:划拨,面积:50551.86平方米。
无偿收回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4日。
公告期为3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
公告单位:****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