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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单位: ****
项目编号: ****(试)
报名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投标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标书代写
公告原文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交安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作如下澄清: 1. 于2025年4月14日发****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增设金庭互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交安工 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第3.2.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明确表示,“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取‘价税 分离’。报价时按照3%税率报价。必须响应招标人的增值税开票要求。”,由于系统原因,分包管理系统的投标阶段 显示的发票类型及税率为增值税专票(9%),实际应为增值税专票(3%)。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仍需按照 招标文件中的3%税率进行报价投标,评分规则为合理低价法,不会影响最终评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不含税金 额为准,交安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仍按照3%的税率进行签订。 2. 投标截止日期由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 招标人: **** 2025年5月7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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