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二)(配套专用标准减光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07日 11:28 |
| 预算金额 | ¥3.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祖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047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滇池路5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阮老师 0871-****15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0478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配套专用标准减光片.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二)(配套专用标准减光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标准减光片。依据JJF 1835-2020《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6.2.1要求,用于不透光度的检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于2023年12月,根据JJF 1835-2020《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要求,对涉及的相关计量标准器进行了采购,但遗漏了“标准减光片”。为顺利开展计量建标工作,需采购该“标准减光片”,且应采购与其他计量标准器完全匹配的、即同一品牌的“标准减光片”,确保该计量标准能正常开展检校工作。由于上述设备应采购与其他计量标准器完全匹配的、即同一品牌的“标准减光片”,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其第二条中第(一)款中第6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对****进行协商。
名称:****
地址:**市**区守敬北路361号院内南楼
2025-05-08至2025-05-14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滇池路566号
联系电话:阮老师 0871-****155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处
联系地址:**省**市**区华**路130号省财政厅40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10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0871-****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