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商务厅关于印发的函》(桂商运函〔2021〕46号)精神,****经济贸易局上报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将初审合格的****公司****加油站给予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13日18:00前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有关材料反映至****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电话:0772-****707;
邮箱:****@163.com。
附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情况表
****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