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5年“**文旅”抖音号宣传营销”项目进行采购,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文旅”抖音号宣传营销
3.项目地点:**县境内
4.项目单位:****
5.项目概况:为充分展示**丰富的生态旅游和人文**,树立“大美**”品牌形象,扩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拟采购2025年“**文旅”抖音号宣传营销项目服务供应商,加大对**宣传推介力度,宣传**文旅**,提升“大美**”品牌影响力。
6.采购需求主要内容如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成交供应商应针对“**文旅”抖音号运营开展短视频创意设计、短视频拍摄、素材剪辑、引流推广等系列活动;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文旅”抖音账号粉丝数增长2万;
(3)成交供应商需专题策划、拍摄不少于12条精品短视频、48条热门短视频,素材剪辑制作不少于15条。其中精品短视频需围绕采购人给定主题或**本土旅游目的地进行创作,文案和脚本均为原创,要求作品完整度高,宜作为**旅游宣传推广,时长在60-120秒之间;热门短视频需紧跟抖音平台热点话题,时长在30秒左右;素材剪辑成片,时长在30秒左右。
(4)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全年短视频总曝光量不低于600万次;
(5)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需求,所有方案及执行最终需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所有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等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不得出现违反社会主义价值观内容。若成交供应商达不到相应要求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尾款,如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诉讼权利。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项目预算:14.00万元
9.服务时间:1年
10.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11.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7日15时00分至2025年05月15日9时00分
2.获取方式:
(1)供应****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2)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8153。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2.磋商(开标)地点:****4楼会议室(**县庐城镇**新区晨光路与经四路交叉口)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同磋商(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4楼会议室(**县庐城镇**新区晨光路与经四路交叉口)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县庐城镇**新区晨光路与经四路交叉口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551-****5268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系人:殷杰
电 话:0551-****8153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政府采购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采购文件未递交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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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