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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关于**县267省道雨污水建设工程(**路-**路)项目建议书批复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建设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15 |
| 文号 | 泗发改投〔2025〕279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
| 时效 |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县267省道雨污水建设工程(**路-**路)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投资建设项目“并联+串联”审批实施办法》(宿政办发〔2015〕120号),和《****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政府投资项目属行政审批管理的项目,结合你单位提供的其它材料,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工作,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开发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内容:总长度2公里(**路-**路)其中管径DN500约1950m,管径DN450约1330m,管径DN1000约200m,管径DN1200约400m等管道,**设雨水、污水管网,雨污水检查井、同步布设雨水口、雨水支管等附属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998万元。
****管委会财政资金。
四、请依据此通知和项目建议书,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精神,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或有权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项目资金来源证明、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及承诺表以及项目立项请示等,同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编文本报请本局审批时,同步完成市工程改革网上所需程序。
五、本通知非我局对该项目的行政许可,不应视为项目建设招标、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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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