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开征集“林业项目劳务服务单位库”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各潜在应征人:
“林业项目劳务服务单位库”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如下:
1.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包通知文件、合同或协议书、验收报告(可为阶段性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等)为原件,不需原发包单位盖章。
2.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包通知文件、合同或协议书、验收报告(可为阶段性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等)为复印件,则证明材料需原发包单位盖单位鲜章。
3.项目发票不需原发包单位盖章。4.业绩要求:应征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的一项标的面积不低于300亩的林业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其中发包单位必须为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站、中心等)、林业相关的国有企业、镇(街道)、村(社区)。
林业工程项目是指:国土绿化、退耕还林、风沙源及荒漠化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基地建设、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
本项目报名资料递交时间不变。
注:本补充说明与公告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充说明为准,本补充说明作为公告的组成部分。请各应征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应征人已全部知晓。
********公司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