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债权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7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5-0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5-14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王炜 联系电话:****7272-24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债权,并通过****(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债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将在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通知债务人该债权转让结果;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债权名称 ******公司债权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债权情况
截止日期 2024-09-30
剩余本金(万元) 2266.000000
剩余利息(万元) 2318.004927
其他费用(万元) 13.726700
债权合计(万元) 4597.731627
法院判决情况
是否已诉讼
是否已判决
判决结果描述 ****公司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始终未偿还贷款,长城公司于2009年起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浦东法院于2009年10月16日作出(2009)浦民二(商)初字第2971号《民事判决书》,****公司返还2,266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公司****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法院申请执行,案号为(2009)浦执字第13663号。
是否已强制执行
抵押物情况
是否存在占用情况
担保及质押情况
担保人名称 ****集团****公司
资产证券化情况
是否已做资产证券化
重要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 一、风险揭示:
1、受让方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债权转让合同》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公司法人、自然人;
B.《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4、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5、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产权转让公告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产权转让公告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本次价值分析,债权资产欠款金额(含本金及利息)是****提供并确定的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数据,基准日后的应收/孳生利息及期后发生的债权变化未计算在内。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1、2013年1月通过竞价转让方式处置,****公司****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公司****集团享有的上述债权以70万元****公司。****法院****国资委为被执行人,构成对《债权转让协议》的违约,****公司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原《债权转让协议》。
2、顺迅公司在受让前述债权后是否回收过债权的情况尚不明确。
3、材料不完整:a.****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扫描件),****银行****公司提供2,266 万元借款;b.(2009)浦民二(商)初字第2971号《民事判决书》(扫描件),****公司在贷款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起诉,法院判决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4、****公司的债权转让纠纷案件,顺迅公司已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法院****公司撤回上诉之日即2024年7月31日起算,已超过申请再审六个月的期限,长城公司暂未收到再审的立案通知,****公司****法院尚未立案的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户债权存在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尽职调查中发现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担保人即将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债权转让纠纷及关于债权利息的确定。因此,《债权转让协议》第二条瑕疵和风险揭示中,将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本债权曾转让给******公司,因对方违约,经法院2023年9月21日判决:****与******公司2013年1月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解除。
2、由于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标的债权明细表》载明的金额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前****公司后是否有过部分回收尚不明确;若曾有回收,****公司追偿。
3、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存在不完整、不真实、原件缺失、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4、涉诉标的债权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仲裁)主体、相关诉讼、仲裁、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标的债权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仲裁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公司后续对该债权转让纠纷一案提起再审的可能性。
5、******公司债权担保****集团****公司已资不抵债,可能面临破产清算。
甲方对上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乙方自行作出判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债权转让协议》第九条陈述、保证与承诺中,将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乙方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乙方承诺自交割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乙方及其后手不以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任何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或通过本协议项下交易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从事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陆家嘴环路333号11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其他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长城****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债权标的情况下,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债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债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债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债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转让方需按照相应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根据《债权转让协议》支付转让价款,交易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分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支付转让价款,交易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分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③违反债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4.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尾款一次性全额****银行账户。
5.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向受让方收取成交金额的1‰, 受让方手续费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交易手续费。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法律文件及该等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7.根据监管机构有关要求,意向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反洗钱材料,包括填写《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信息登记表》(联系转让方或联交所项目经办人、负责人领取)、获取买受人工商档案、征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及流水、检索涉诉涉执行情况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受让方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一定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5、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该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附件
没有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07
招标公告
上海复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