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协议出让**省**市**区岛石镇刘余萤石矿深部及周边详查探矿权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受让人名称:****。
(二)受让人住所:**省**市**区岛石镇新桥村刘余组78号。
(三)项目名称:**省**市**区岛石镇刘余萤石矿深部及周边详查探矿权。
(四)拟协议出让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18°55′47.761" |
30°16′13.376" |
| 2 |
118°56′13.935" |
30°16′13.376" |
| 3 |
118°56′13.935" |
30°15′57.235" |
| 4 |
118°56′15.409" |
30°15′53.494" |
| 5 |
118°56′13.027" |
30°15′51.787" |
| 6 |
118°56′28.277" |
30°15′38.400" |
| 7 |
118°56′05.959" |
30°15′25.714" |
| 8 |
118°55′35.914" |
30°16′04.182" |
(五)面积:1.0813平方千米。
(六)地理位置:位于**省**市**区岛石镇新桥村一带。
(七)勘查主矿种:萤石。
(八)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利用矿山现有生产系统,在采矿权深部及周边进行萤石矿详查,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二、公示期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真实身份通过书面形式向****矿业权处反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省**市西溪路118号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7398
****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