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5年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1号)、****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4〕103号)文件精神和《2025年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临政字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参与项目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实施区域:全县域实施
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单季市场综合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
补贴环节:
①玉米环节:玉米飞防作业市场价格每亩30元,按照补助标准每亩补贴8.1元,服务面积10万亩,补助金额81万元;玉米收获(运输)+秸秆灭茬还田粉碎作业,市场价格每亩150元,按照补助标准每亩补贴22.5元,服务面积10万亩,补助金额225万元;深松(深耕)+旋耕(施肥)作业,市场价格每亩110元,按照补助标准每亩补贴27.5元,服务面积10万亩,补助金额275万元。
②小麦环节:小麦播种+播种后镇压,市场价格45元,按照补助标准每亩补贴9.9元,服务面积6万亩,补助金额59.4万元;
③全程托管环节:按照补助标准每亩补贴80元,补助面积2.1075万亩,补助金额168.6万元。
二、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公司、****服务队等社会化托管服务组织。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料。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不在范围内。
(2)服务组织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
(3)在从事社会化服务工作中,无重**全责任事故,无因工作失误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6)接****管理部门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无不良信用记录。
(7)为推进规模化、智能化、精准化作业,服务组织必须安装远程作业监控装备,并委托独立第三方质检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质检。
三、遴选方式
1、发布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县政府信息公**台发布遴选公告。
2、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农业农村局报名。
3、现场考评。由县农业农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提出考评意见。
4、评审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政府信息公**台进行7天以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5、签订合同。****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四、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13日
报名地址:临**永阳路9号农业农村局518室
联系人:**波 梁艳芳
联系电话:03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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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