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物业税务顾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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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物业税务顾问服务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税务顾问服务 1 6% 2025-05-24 浙信大厦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税务顾问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于2023年、2024年度为我司提供税务顾问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中瑞公司选派2名持证税务师提供税 务顾问服务,税务师思路清晰,表达准确,耐心细致,注重 时效性,积极组织税务培训,讲解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公司税务问题。双方已建立良好的**基础,中瑞公司对于这能物业税务顾问需求了解详实,税务统筹连贯合理,同时,经过市场 价格对比,发现税务顾问服务市场价格波动小,为确保税务 服务工作的持续推进,选择续签合同。鉴于****集团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40条,第9点“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5年。”的相关规定。特此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税务顾问服务。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省**市**路5号**恒励大厦四楼401-404房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5-07 至2025-05-12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王工 电话: 178****1030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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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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