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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综合业务服务采购邀请函中国****公司****公司 :
****(以下简称“采购人”),****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联通综合业务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CZ****012765;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约定中国****公司****公司作为采购人电信服务提供商之一,****联通的大客户优惠和服务待遇。****联通内部销售政策给予采购人相应地位的优惠,对各类服务需求实行客户经理制处理,同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质量监督。
1.5.2.约定通信资费标准,包含数字电路、移动电话、互联网专线等电信服务内容的资费。
1.5.3.约定联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业务清单月租最高限价费用
1.5.3.1 电路业务清单
| 序号 |
业务类型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月) |
备注 |
| 1 |
20M省内MSTP电路 |
1条/月 |
13500 |
潮汕机场-**,在用 |
| 2 |
20M省内MSTP电路 |
1条/月 |
13500 |
潮汕机场-**,在用 |
| 3 |
语音数字电路 |
1条/月 |
1600 |
95539中继,在用 |
| 4 |
20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15600 |
拟用 |
| 5 |
10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10000 |
拟用 |
| 6 |
8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9000 |
拟用 |
| 7 |
6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7000 |
拟用 |
| 8 |
4M国内MSTP电路 |
1条/月 |
5000 |
拟用 |
1.5.3.2移动业务清单
| 序号 |
套餐类型 |
资费标准 |
备注 |
| 1 |
物流网**流量卡 |
1. 按4元/1G/月,根据需求配置月租。 2. 关闭语音及短信功能。 |
在用 |
| 2 |
65元5G手机套餐 |
1.5G冰淇淋套餐及优惠:月租129元,大客户 优惠5折,折后月租65元/月。 2.包含:国内语言拨打500分钟,国内流量30GB,接听免费。套外流量3元/GB,国内语言0.15元/分钟。 |
拟用 |
| 3 |
95元5G套餐 |
80G**流量、1000分钟**通话。接听免费。套餐外流量3元/GB、国内语音0.15元/分钟。 |
在用 |
注: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
1.5.4.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双方签订综合业务服务协议。
1.6 交货/服务地点:**潮汕机场
1.7 交货期/服务期:2025年5月
1.8 合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
1.9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0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1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直接采购文件的获取 标书代写2.1 获取直接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8日08:30至2025年5月12日17:30;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网址:https://csbidding.****.com),选择直接采购项目下载直接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直接采购。标书代写
2.2 直接采购文件获取途径:详见标书代写
https://csbidding.****.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881。
3、响应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4、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址: **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航空苑办公楼311室
邮编: 515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工、 0754-****2610
EMAIL:linwj@csair@csair.com
5、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标书代写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标书代写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311室
采购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4-****2610
5.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 系 地 址 :**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705企划财务部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 :0754-****2515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