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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合理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布局,保障用地合法化,落实用地要素,根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盛同供应链项目、**万洋信息科技项目)》批前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共7个自然日,****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n/)。
相关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或电话向****提出(如通过邮寄信件反馈意见,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市清****人民政府****中心702
联系电话:0763-****989
**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盛同供应链项目、**万洋信息科技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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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