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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3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4月9日,****组织相关专家、****分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至南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四分部三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验收。项目区地块复垦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结果认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毕小兵
联系电话:0872-****082
电子邮箱:****@163.com
|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途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验收日期 |
| 1 | ****集团****公司宾南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1-4项目经理部 | **至南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四分部三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 | ****工厂、拌合站 | ******委员会 | 0.8690 | 2025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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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