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4-****491
地址:**县团结南街物资巷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省**县乃拖下麻窝铝土矿勘查项目 | **县田坝镇 | **** | **省祥龙****公司 | 项目主要工作量有E级GPS控制点测量26个点,1:10000地形修测37km2,1:10000地质测量37km2,1:10000水工环地质测量37km2,1:5000地质剖面测量4km,槽探2800m3,钻探55390m/118孔,采样化试验1557件(组)及其他地质工作等。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占总投资的1.85%。 | 1、水污染防控 生活废水依托周边住户既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林地施肥,不外排;钻探废水采用不落地工艺,设置移动式泥浆收集池,暂存钻孔废水及泥浆,在每个钻孔钻探结束后,废泥浆在收集池内自然沉降进行固液分离后,上层**循环使用,下层污泥回填钻孔。 2、大气污染防控 落实湿式钻探、洒水抑尘措施。对堆放的表土、废土石进行洒水降尘、防尘网覆盖等措施。柴油发电机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靠近散户施工点加强洒水降尘力度,设置临时施工围挡。确保无组织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表土单独堆放在施工作业带,遮盖堆放,勘探结束及时用于植被恢复;钻探废泥浆在收集池内自然沉降进行固液分离后回填钻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子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 4、噪声污染防控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距离住户较近地方应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界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5、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合理进行勘查布置,严格控制探矿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对探**域内现有植被的破坏。并妥善保护好地表表层植被层和土壤,待探矿活动完成后,尽快使地表恢复原貌。每个探矿点作业结束时,立即将堆放在作业点附近的剥离表土、废土石回用于该作业点的填埋和植被恢复,禁止剥离表土、废土石长期堆放,减少水土流失。钻孔封孔后,必须在井口设立水泥桩,水泥桩封死并作标记。应符合《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 0374-2021)的要求。 6、环境风险防控 公司设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钻探过程中使用水性钻基液,施工场地外围设置截排水沟,确保场地不积水和免遭洪水冲刷。探矿结束后,应拆除地表设施(如钻机、泥浆泵等),并对探**内各勘查施工器材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遗留在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