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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225453N/2024-00022 | [ 发文字号 ] | **发改发〔2024〕112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县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8 |
****委员会关于**县后溪河流域(长桂乡—天星乡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县后溪河流域(长桂乡—天星乡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溪环监文〔2024〕0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后溪河流域(长桂乡—天星乡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地点:**县后溪河流域长桂乡、天星乡。
五、项目性质:**。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县后溪河(长桂乡—天星乡段)流域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金桂村居民点、宝龙村居民点、西流村居民点、****卫生院居民点四处居民户较为集中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完成金桂村居民点、西流村居民点、天星乡居民点3****处理站建设;完成 10个散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共建设56座单户或多户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共涉及10个修复区,总修复面积为65599 m2。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4727.37万元,其中80%资金(即3781.89万元)申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其余20%资金(即945.48万元)由地方(市级**级)配套自筹解决。
八、建设期限:18个月。
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抓紧推进相关前期工作,待办理和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正式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